8月5日下午,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第一届医学科技伦理委员会成立会议在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室顺利召开。医院新一届医学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及秘书、各分伦理秘书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等共计约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开始,医院纪委书记江艺跃同志宣读新一届伦理委员会组成名单。并为全体委员颁发聘书。
江艺跃首先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的有关精神。带头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深化改革是我们党守初心、担使命的重要体现。改革越到深处,越要担当作为、蹄疾步稳、奋勇前进,不能有任何停一停、歇一歇的懈怠。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坚定不移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破除妨碍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目的就是加强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推动构建覆盖全面、导向明确、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要抓紧完善制度规范,健全治理机制,强化伦理监管,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审查规则,规范各类科学研究活动。
我院副院长、纪委书记江艺跃讲话
江艺跃强调:随着医学研究的发展,国家对医学伦理工作越来越重视,相继出台了很多涉及到伦理学的法律法规。随着医院临床新技术的开展和科研学术的发展,我院面临的医学伦理问题也越来越多。因此,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及省卫生健康委号召,院领导对新一届的伦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决定成立了独立运行的伦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我院医学科技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委员会)作为医院的常设机构,以《赫尔辛基宣言》中的伦理原则为指南,对医院进行的涉及人体新药和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进行评审,对涉及人体的科研项目提供独立的审查监督的机构。
作为分管领导,江艺跃对新委员及伦理办公室提出了两点工作要求与希望:伦理委员会是保护受试者的重要体系,每一位新委员都应兼任起保护受试者的职责,为受试者的安全保驾护航。同时伦理委员会委员也应为每一位研究者及研究团队提供良好的服务,鼓励专家及研究团队开展创新性研究,要确保其研究的规范性。研究者及研究团队需要在不违背伦理原则的情况下鼓励创新。伦理办公室要对每一份临床研究材料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提高行政服务意识,提高研究者对伦理办公室服务的满意度。今后医院将不定期举行伦理培训会议,希望各委员按时参会,积极学习,履行好各委员的职责,为我院的临床伦理和科研伦理把关,逐步提升医院的伦理审查水平、切实保护好受试者的权益。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也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为伦理委员会的召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秘书高玲同志对2019年伦理委员会的重大改革作了汇报,即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工作与伦理办公室的行政工作职能分开。伦理委员会是受试者的保护神,其职责是对临床研究的科学性、伦理性进行审查。伦理办公室则将加强对内的管理以及对外的服务工作,为研究者与研究团队提供高效与专业的服务和帮助将是伦理办公室的重要工作。
江艺跃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委员颁发骋书
会议最后,由医学科研分伦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周胜博士为新委员进行伦理培训。林博士从伦理委员会的类别、伦理审查制度的建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入手,着重介绍了伦理审查相关法规、伦理审查主要内容、伦理审查递交事宜和伦理审查常见问题。林博士认为,伦理审查主要集中在研究方案、知情同意内容、知情同意过程、招募广告(内容、语言、方式等)、风险等级评估、数据和安全监察计划、保密和隐私保护、弱势群体额外保护、利益冲突管理等,并详细介绍每项审查的审查要点、注意要素。最后,结合实例,生动形象地为参会人员讲解伦理审查过程中常见的形式审查问题、伦理审查问题、实施过程问题和研究结束问题。
此次会议是医院第一届医学科技伦理委员会的成立会议,也是医院组织的第一次伦理培训会议,旨在提高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能力,为今后医院临床新技术和科研项目的伦理审查打好基础。本次会议的圆满召开预示着医院伦理审查工作进入新的篇章,医院将紧跟国家号令,逐步提升医院伦理水平,严把伦理审核大关,切实保护好受试者权益。
第一届医学科技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列)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玲
副主任委员:曾泗宇
委员:江姜 刘瑛 刘文哲 姚亚超 魏峰
邱艳(社会学) 黄瑞旺(心理学)
喻桂秋(法学) 雷锦程(伦理学)
候补委员:陈波 林周胜 黄竞
韩丹(伦理学)
顾问委员:刘新通 孙瑞琳 李天旺
李瑜辉 张青
秘书:江姜(委员秘书) 姚亚超(委员秘书)
临床医疗技术伦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瑛
副主任委员:司彤
委员:卢慧勤 汤莉 孙瑞琳 林周胜 魏峰
邱燕(社会学) 韩丹(伦理学)
喻桂秋(法学) 雷锦程(伦理学)
候补委员:李鹏胜 欧瑞明 周敬珍 姚亚超
高玲 魏佳雪
顾问委员:张辉 张青 张勇 梁彪
秘书:刘群
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卢慧勤
副主任委员:林周胜
委员:马俊宇 刘瑛 姚亚超 郑文 魏峰
周燕(哲学) 黄瑞旺(心理学)
喻桂秋(法学) 雷锦程(伦理学)
候补委员:陈燕(GCP) 汪海滨 欧瑞明
高玲 韩丹(伦理学)
顾问委员:孙瑞琳 张辉 张青 欧湘红
秘书:陈燕 陈力
辅助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瑛
副主任委员:司彤
委员:陈雷宁 欧阳振波 郑文 魏佳雪
邱燕(社会学) 黄瑞旺(心理学)
韩丹(伦理学) 喻桂秋(法学)
雷锦程(伦理学)
候补委员:李鹏胜 周敬珍 欧瑞明
姚亚超 高玲 汤莉
顾问委员:孙瑞琳 张青 欧湘红
秘书:黄亚杰
产前优生诊断伦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瑛
副主任委员:司彤
委员:陈雷宁 周敬珍 姚亚超
邱燕(社会学) 郑文 黄瑞旺(心理学)
韩丹(伦理学) 喻桂秋(法学)
雷锦程(伦理学)
候补委员:马俊宇 李鹏胜 欧瑞明 高玲
顾问委员:欧湘红 魏佳雪
秘书:黄亚杰
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瑛
副主任委员:司彤
委员:郑文 孙瑞琳 林周胜 魏峰
邱燕(社会学) 黄瑞旺(心理学)
韩丹(伦理学) 喻桂秋(法学)
雷锦程(伦理学)
候补委员:姚亚超 高玲
顾问委员:张辉 张青 张勇 梁彪
秘书:王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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